政府委任再度委任程蘋為證監會法律服務部執行董事,委任吳家俐出任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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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政府今日公布,財政司司長根據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(第571章)下由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,再度委任程蘋為證監會法律服務部執行董事;以及委任吳家俐出任證監會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,任期分別由2026年5月22日和2026年6月8日起生效,為期三年。

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,程蘋和吳家俐對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的運作和規管有深入的了解,深信她們能助力證監會有效履行法定職責,促進市場的發展和監管。

  程蘋在2023年獲委任為證監會法律服務部執行董事,負責管理法律服務部。
《 18日專訊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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