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旅行獎金每人逾2.7萬,議員倡改派消費券,楊何蓓茵指「意義不同」

内容头部广告位(手机)
 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上,有議員關注公務員「長期優良服務旅行獎勵計劃」的名額及形式,建議當局考慮改派現金或消費券以減輕財政負擔並鼓勵留港消費。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回應稱,旅行獎勵的意義與消費券不同,會繼續維持現有安排。

  楊何蓓茵表示,該計劃針對連續服務滿20年或以上、工作表現持續優良的公務員。2026/27財政年度,獲獎名額約1400個,每位獎勵金額為27250元,以實報實銷形式發放。獲獎人員可彈性選擇一名同行人士,一同使用獎勵金額作一次性旅行開支。她透露,曾向工會及公務員收集意見,不少意見認為旅行獎金的獎勵性質獨特,並非消費券或現金所能取代,但當局仍會研究不同建議。

  另有議員指出,近年離職公務員中約三成人年資僅3至10年,而現行獎勵計劃多針對年資較長者,關注如何挽留年輕公務員。楊何蓓茵回應,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嘉許狀計劃自前年起已取消年資下限,獲獎者不論年資長短均可獲旅行獎勵。近年年資未滿20年的獲獎人數有所增加,當局希望藉此激勵公務員持續求進。
《 18日專訊》

内容底部广告位(手机)